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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8 題:下列何者為程式撰寫正確的原則?
11900 電腦軟體設計 丙級 / 工作項目 03:系統發展
下列何者為程式撰寫正確的原則?
選項
- A.結構化程式應避免使用GOTO 指令
- B.用組合語言撰寫程式時,多使用記憶體存取指令,而不使用存取暫存器的指令,可提昇程式執行效率
- C.程式撰寫時應採用系統提供的特殊函數,以增進程式執行的效能
- D.程式註解對程式執行不會發生任何影響,應盡量不使用
正確答案
A:結構化程式應避免使用GOTO 指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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